湖南怀化出台新规整治公职人员失信行为
[原标题:湖南怀化出台新规整治公职人员失信行为]
为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困局,近日,湖南省怀化市委办、政府办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公职失信被执行人“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措施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提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任职资格限制、限制高消费等11大类惩戒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单位。
怀化市明确要求,各单位务必督促本单位的不良贷款公职人员在2017年8月31日前还清贷款,逾期未还清贷款的,由金融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良贷款公职人员名单抄送组织、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同时由相关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是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其干部管理权限在怀化市的,在还清贷款前一律不得提拔、调动,在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得评先;其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怀化市的,由怀化市金融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所在单位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执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措施的建议。对各单位执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措施的情况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怀化市推行对公职失信被执行人“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执行措施以来,对于法院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特别是涉及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怀化市形成了“公职人员无特权、只要失信必被惩”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