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蓝皮书》发布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指导、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主办的“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第五届分享责任年会”1月7日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6~2017)》。据介绍,该书基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一带一路”与海外社会责任》课题研究,对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现状作出系统研究,是国内首部运用定量方法研究“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的研究报告。全书由总报告、实践篇、借鉴篇以及附录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对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辨析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进程的阶段性特征,呈现中外资企业优秀海外社会责任案例,并研究和借鉴韩国政府推动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的机制,为中资企业海外运营提供参考,引导中资企业更好的履行海外社会责任。
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六成企业仍在“旁观”
蓝皮书发现,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25.67分,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具体来看,有7家企业(占7%)的海外社会责任指数超过80分,处于“卓越者”阶段;有8家企业(占8%)海外社会责任指数达在60到80分之间,处于“领先者”阶段;有9家企业(占9%)海外社会责任指数在40到60分之间,处于“追赶者”阶段;有16家企业(占16%)海外社会责任指数达到20分到40分之间,处于“起步者”阶段;海外社会责任指数低于20分,处于“旁观者”阶段的企业数量最多,有60家(占60%),其中有26家企业(占26%)的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为0,未主动披露任何海外社会责任信息。
研究发现,仅有少数企业能较为全面的披露海外社会责任信息,大多数中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不足,且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反映出海外社会责任理念未能在“走出去”的中资企业中形成广泛的传播和认同,多数企业并没有将海外社会责任纳入日常工作和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资企业未能建立有效全面的海外社会责任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不及时、不主动,与利益相关方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
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处于“追赶者”阶段,领先于其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蓝皮书指出,中央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三类中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高(42.77分),民营企业其次(20.93分),其他国有企业最低(7.90分)。相对来说,中央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时间更久,经验更加丰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更强;而民营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的得分存在非常严重的不均衡,少数民营企业的海外社会责任表现优秀,在100家企业中名列前茅,但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海外社会责任仍然处于“旁观”或“起步”阶段;在三类企业中,其他国有企业的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水平最低,近90%处于“旁观”阶段,仍未采取任何方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不同行业的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指数存在较大差异
蓝皮书发现,从中资企业所属行业看,不同行业的中资企业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存在一定差异。总体看,建筑行业、交通运输服务业的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水平高于其他行业的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水平,其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分别为49.92分和42分,处于追赶者阶段,矿业(38.13分)、电力行业(32.60分)、制造业(23.07分)、信息传输和技术服务业(22.65分)的海外社会责任处于“起步者”阶段,房地产业(14.47分)、混业(14.06分)、其他服务业(2.43分)以及批发贸易业(0分)的海外社会责任发展水平处于“旁观者”水平。
中资企业海外责任管理略领先于责任实践
蓝皮书认为,海外企业社会责任包括责任管理和责任实践两大板块。2016年中资企业责任海外社会责任管理指数得分为30分,处于起步者阶段,责任实践指数得分为24.59分,处于起步者阶段,责任管理略微高于责任实践。其中,中央企业的责任管理指数(44.64分)高于民营企业(29.17分)和其他国有企业(12.50分);中央企业的责任实践指数(42.30分)高于民营企业(18.87分)和其他国有企业(6.75分)。
[责任编辑: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