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这40项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编辑:大旗

[原标题:安监总局明确40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制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这40项标准主要有:针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等20项;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等20项。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安监部门要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来源:人民日报)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合作律师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中国文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信网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尚一网乐视网欧洲华文传媒协会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

Copyright © 2019-2020 ShanDeChina.XI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善德网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湖南省天心区创谷产业园主楼三楼336-359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02号国粹苑A座1层1067-1085房间 电话:010-67702399

网站备案:湘ICP备190210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