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招考残疾人公务员 让国考成为消除就业歧视的风向标
去年11月开始,2017年的省级公务员招录工作就已陆续开始,各地发布的“省考”招录政策也大力向基层倾斜。一些省份今年的公务员招考中还专门扩大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
例如,今年,浙江加大招考残疾人公务员的力度,从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上获悉,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计划录用公务员6018名,其中专设残疾人公务员岗位24个,岗位数量较2015年首推残疾人专岗时的4个和2016年的7个有大幅增加。据悉,此次招录的残疾人公务员报考条件也逐步放宽,基本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本科或专科,可以是全日制学校毕业生,也可是非全日制学校具有相应学历的毕业生,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对应,性别、学位则没有限制。户籍方面需当地户籍或生源,并继续实施免收考试费。
浙江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郑瑶表示:“我们通过就业、创业等多种途径,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程度,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江苏今年首次定向招录残疾人,主管部门专门编制29个职位计划,面向持有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人员定向考录,既有残联相关部门,也有南京市经信委、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职位。
如果说2016年无锡市残联第一次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激起了一丝涟漪的话,今年多省加大招考残疾人公务员的力度,无疑凸显了公务员招考的导向作用。
尽管我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一些残疾人士通过社会的培养和自身顽强的努力,学习、生活、工作能力上丝毫不逊于某些颓废的健康人,但因为身体、机能某一部分的缺失,不仅生活之中,时时面临冷嘲热讽,受教育、求职也是屡屡被拒之门外。
在人们印象中,国考是最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然而,长期以来,公务员考试对于残疾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上世纪90年代,我国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比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严格按规定标准交纳残保金,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除给予税收优惠外,还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平等的承担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一种措施,旨在鼓励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然而,由于人们潜意识里根深蒂固的歧视,以及各行各业牢不可破的就业篱笆,使得用人单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3年,中央多部委与中国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从多省今年加大招考残疾人公务员的力度可以看到,《意见》得到了实质性的落实,完成相关的要求似乎亦已遥遥在望。
公务员招考具备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两点已越来越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多省份的公务员岗位向残疾人敞开大门,并且不局限于残联等特殊岗位,拓宽了残疾人就业的渠道,打破了各种残疾歧视、样貌歧视、性别歧视等,对于提升残疾人生活的信心、生命的质量以及彰显社会人文关怀等诸多方面都有着极大的激励作用。
从招考岗位到报考人数再到考题,每一次的公务员考试都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公考效应不容小觑。助残济弱,平等友爱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我们强烈希望,“残疾人公务员”能够在其他省份、其他行业得到推广,让公考成为消除就业歧视的风向标,为全社会的平等就业树立一个良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