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可国:当代儒学创新发展的选择 社会儒学的内涵
根据时代特点和儒学发展的需要,要推动儒学的传承与创新,应当建构社会儒学。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儒学即是社会儒学,尽管儒学体系中并没有排除对宇宙自然的沉思,如天道学说,但是,一则儒家对天道的追问是为了推演人道及社会历史的常道常理,二则儒家往往把自然之天伦理化、人道化、社会化,三则儒家致思的重心与进路主要放在对人伦政治与理想社会的构建上,因而儒学从总体上表现为社会儒学。由于“社会”范畴经常在不同对应概念的关系范式中获得自身特殊的规定性,导致学者对社会儒学的理解和界定出现分歧。“社会”可以类分为广义、中义和狭义三个不同层次,社会儒学也就相应分为三种类型,广义社会儒学包括历史儒学、人类儒学和中义社会儒学,它是相对于自然儒学而言的,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总体的普遍的社会儒学,可称为普通社会儒学(或一般社会儒学);二是作为特殊的具体社会儒学,可称为分支社会儒学,包括生活儒学、政治儒学、法律儒学、制度儒学、宗教儒学、道德儒学、经济儒学、民主儒学等;韩星教授提出了政治儒学、心性儒学和社会儒学三元结构,谢晓东教授针对“政治儒学”提出了后共同体时代的以市民社会为立足点、以非政治化为基本特征、以人伦日用为基本关注点的社会儒学形态,只要保持思维的同一性,这些社会儒学的不同提法都是合理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社会儒学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作为思想内容的社会儒学,即是由儒家或儒学研究者对社会及其各个层面问题进行探讨所建构起来的儒学形态,它本质上实为有关社会的思想学说。(二)作为功能实现的社会儒学。儒学不论在过去还是在将来,因其呈现主位性、普适性、丰富性和独特性四大特征而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儒家之所以建构不同形态的社会儒学,之所以建构不同形态的道统、学统,并非“为知而知”,而在于用之于世,在于治统、政统,这就是“修道之为教”。作为功能实现的社会儒学,它着眼于寻求社会文治教化、长治久安之策和“南面之术”,从而对中国乃至世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影响,主要表现在其所具有的社会分析功能、社会批判功能、社会重建功能、社会激励功能、社会规范功能、社会教化功能和社会奖惩功能上。(三)作为存在形态的社会儒学。儒学各种社会功能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儒学的社会化或外在建制,融合到社会各个领域,从而建构作为存在形态的、不同层面的社会儒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融合到社会文化领域、融合到社会经济领域、融合到社会政治领域、融合到社会生活领域。
社会儒学对于儒学的传承、发展、创新以及传播、普及、应用具有极其重大意义:
(一)助成儒学的结构优化。儒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内容上说,儒学可以分为天人儒学、人学儒学、伦理儒学、政治儒学、教育儒学、宗教儒学、文化儒学、审美儒学、法律儒学和经济儒学等。以往学术界只是笼统谈论儒学,并没有严格科学梳理不同类型儒学之间的关系,以致于造成了某种对儒学认知的思想混乱。按照当代社会结构分析,儒学是由自然儒学和社会儒学所组成的二元一体系统,社会儒学又是由人类儒学、文化儒学和狭义社会儒学所构成的体系,除自然思想外,儒学各种思想可以划入社会儒学的不同类型之中,这样使之得到合理的定位,理清不同儒学形态之间的关系。
(二)强化儒学的整合统一。在社会多样化或者多元化的背景下,各种类型的儒学形态之间并不是绝对的你死我活的互相排斥,而是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理一分殊”的理念下,根据“多元一体”的致思理路,可以共生共进,殊途同归。但是,它们之间毕竟在思想主旨、参考框架、致思模式、理论重点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社会儒学所彰显的社会之道、社会之理,可以把生活儒学、心性儒学、制度儒学、政治儒学等不同儒学样态借助社会儒学的价值追求、社会理想、人伦秩序等统合起来,达成儒学健康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促进儒学的经世致用。推动儒学社会化和社会儒学化,实现儒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建构社会儒学和儒学社会,能够促进儒学的经世致用:一是社会儒学所阐发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理念涉及社会发展、社会秩序、社会分工、社会治理、社会整合等重大问题,它们将为治国安邦、经世济民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和行为规范;二是社会儒学由于发散在社会经验的各个层面,具有强烈的可感性、可接受性,能够为普通民众提供“日用而不知”的儒学环境,使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儒学教育;三是当代社会儒学在传播方式上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它可以借助于现代性的科技手段如影视、网络、手机、动漫等使之传播更加迅速、更有效率、更为多样,推动儒学更好地进入人们的精神世界,创建用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作者: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 涂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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