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昆山致敬!为正义欢呼!丨善德周知录2018年第35周
本周热词:
2018年第35周(8月27-9月02日)的善德舆情热词是——司法公正。
事件回顾: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属正当防卫!
9月1日,江苏昆山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就昆山“反杀”案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看鉴善德【一】:每一次司法公正都会温润人心
“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众望所归!捍卫了法治,振奋了人心。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就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法律不是镌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心中,让公民沐浴正义之光,让法治温润公民信仰。
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大快人心,奔走相告!法律不能苛求每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对穷凶极恶者“点到为止”。优先保护防卫者,是正当防卫制度的价值所在。此案的处理,必将对后续同类案件起到积极引领作用。公平正义写在法条之中,更应由每一个个案体现。(来源: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看鉴善德【二】:正义无罪!法律从不强人所难!
合法从没有向不法让步的必要!不管是为别人还是为自己,法律鼓励引导向不法侵害作斗争,在这起刑事案件后,公安和检察机关详细回应的字里行间写着四个大字:正义无罪!
什么是无限防卫?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
法律从来就不是冷冰冰僵化的条款。公平正义不是从字句里扣出来的,而是生长在每个人的心中。公安和检察机关详细回应的字里行间写着所有人都清楚的道理:法律从不强人所难!
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更是难得的全民普法的鲜活生动教材,公平正义合法依规既是浓重的一笔,也是永恒的主题。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在维护和保障公平正义面前,司法不会缺席,而且必将会越来越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共振和声!(来源: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官方新闻网站“长安剑”)
一周好文:
(来源:中华善德网 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