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虚假诉讼 不让无辜者“蒙冤”丨善德周知录2018年第39周
本周热词:
2018年第39周(9月24-9月30日)的善德舆情热词是——惩戒虚假诉讼。
事件回顾:打击六种虚假诉讼,10月1日正式施行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解释》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看鉴善德:《解释》出台的价值所在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虚假诉讼何以存在?无非是背后的利益在推动。
一个抽象概述的罪名、一个极具原则性的法条,相对于鲜活且形态迥异的司法个案,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各个不同的司法官员,无疑很难构建起统一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如果有人借此陷害他人合法权益,诉讼便会成为别有用心之人非法牟利的工具。更值得注意的是,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直接侵犯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无辜者“蒙冤”或者权益受损。故,其危害性,绝不容小觑!这就是《解释》出台的价值所在。
虽然在很多人的认识中,虚假诉讼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纠纷的增多,不排除一些人隐瞒真相,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意图骗取法院裁判文书,牟取不正当利益。所以,我们相信,《解释》对于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将产生积极的意义,让法律帮助和司法救济真正回归公正。
一周好文:
(来源:中华善德网 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