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五一期间,如何见义勇为且保护自己?
五一长假,出行路上,如果你遇见不平之事,面对必救之情,甚至身陷危难之中时,你怎么办?是奋起还击、见义勇为,还是妥协退让、保护自己?如果见义勇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2017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作了126处修改。其中,见义勇为这一“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是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该条款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说,面对见义勇为可能引发的权益纠纷和社会风险,法律将为见义勇为者兜底,寻求妥善的权益救济通道,确保见义勇为者不至于流血又流泪。既然已经有了“好人免责”的法规,见义勇为我们又何虑之有?
——古人云:“见义不为,无勇也。”自古以来,弘善抑恶、见义勇为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更需要涌现更多有勇气与正义感的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能够挺身而出,拔刀相助,传递社会的正能量。我们的社会需要正义和勇气,需要涌现更多道德高尚的人,见义勇为的爱心与魄力令人称赞,理性的见义勇为更应该大力弘扬与倡导。生命诚可贵,人不但要有一颗坚持正义的善心,也要时刻保持理性权衡利弊,分析客观情况,选择正确的方法,既消除危机,又能保护自己,不做无谓的牺牲,使我们在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挺身相助更有意义。
——当面对复杂不明的突发情况时,仅仅“见义勇为”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增加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应提倡“见义智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当小伙伴掉进水缸时,小司马光机智地把缸砸破救出了他。如果司马光当时不是砸缸,而是直接跳进缸里去救,小司马光的行动可以称之为见义勇为,但是这样不仅救不了伙伴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可能搭进去。所以,我们不仅要对被救者“义”:伸出援助之手;还要对施救者“义”:自己的生命得以保护。因为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宝贵,牺牲那一方的生命都体现不了见义勇为的人道性。
感悟:见义智为法则
①面对侵害,不要害怕,保持冷静,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勇敢地、机智地拒绝侵害、反抗侵害;
②机智地求助他人,巧妙周旋,趁机逃脱险境;
③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特征和去向;
④事后报案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