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调查丨租客的春天来了吗?
观点三:房租不随意上涨是美好愿望,但不能只寄希望于房东自觉
2017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书中规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对租客来说,租金随意上涨,无原则地上调租金,确实是当下侵犯租客权益的典型行为之一,严重影响租客预期,加重租客负担,导致租赁的短期化。成熟的租赁市场,大多鼓励让房屋的所有人延续性、持续性的把同一个房屋租给相同的住户,这对承租方和租户都是一种保护。
德国的“租金管制”政策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流传最广的说法是“房租涨幅三年内不得超过20%,超出将会被课以巨额罚款”。但“租金管制”到中国能否执行得了就不好说了!以北京为例,北京的房租到底算不算高?如果以绝对值来看,北京的房租当然算高,这主要是楼市价格上涨带动的。但如果从租售比来看,北京房子的租金并不算贵,毕竟价值千万的房子,一年的租金也就十来万左右,租售比(年租金收入和房价收入的比例)差不多是1:100。从投资的角度看,这个收益率并不高,房东涨租的心态迫切。租客仍是弱势群体,在合同缔结中缺乏话语权,合同条款多是有利于业主的,自然也无法掌握租金调整的次数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