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将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体现的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回归。”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建议,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仅有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是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迫切需要。
“以放假的形式体现节日的重要性,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周洪宇认为,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日,这也是适应经济越发展、国家法定节假日越多这一趋势,进一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最近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现实需要。” 与此同时,中办与国办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据了解,在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洪宇曾经提出应将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这个建议绝大部分内容后来被采纳。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中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国家法定休假日。
2008年6月,元宵节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许多国民的元宵节都在工作日中匆匆度过,有的人也只是象征性的吃个元宵而已。为此周洪宇建议,国家应考虑将元宵节纳入法定节假日,并尽快实施,以强化和延续我国的元宵节文化内涵,让国人通过元宵节假日体味节日的欢乐和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放松精神和身体,让元宵节回归于传统与初心之态,进而实现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从世界范围看,处于经济上升时期的国家,节假日都是较少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财富的累积,放假天数会越来越多。因此,将元宵节纳入法定节假日,既是适应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提高人民幸福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