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张贴栏|他贩卖了13万条客户信息,被判刑!

编辑:范亚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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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着在长沙小迷糊公司一个月的工作经历,张某做了一件" 大事":用每条5 毛钱的价格,将13 万条客户信息卖了出去。

日前,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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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8 月,张某入职长沙市高新区小迷糊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小迷糊公司)。2019 年9 月6 日,张某从该公司离职。

尽管只入职了一个月,张某却掌握了公司网络后台账户及密码。在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张某利用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公司网络后台,获取了大量小迷糊化妆品网店的客户订单数据信息共计362114 条(包括网店顾客淘宝ID、支付宝账号、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快递名称、付款金额、宝贝名称等),据统计其中158030 条系离职后非法获取。

2019 年9 月15 日至24 日期间,张某在其租住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租房里,通过QQ与贾某联系,并以每条客户订单数据0.5 元的价格向贾某贩卖了130800 条客户订单数据信息,贾某按约定共计向张某支付人民币65400 元。

2019 年10 月29 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9 年11 月7 日,贾某被抓获到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的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5400 元。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法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全案案情情节,以贾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张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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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亚娉

一审:万顺

二审:彭军燕

签发:格桑梅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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