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丨重庆公交车坠江 该拿什么避免悲剧再发生?

编辑:三木

002.jpg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导致公交车司机在内的15人全部身亡。截至11月1日,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

11月2日,公安机关公布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由于乘客刘某发现车辆已错过自己的目的地,要求下车被拒绝后,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司机冉某右后侧指责冉某,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出现攻击性语言并互殴。互殴过程中,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003.jpg

近些年来,乘客与司机争吵互殴事件屡见不鲜,2015年,某地一位老年乘客曾因为相同的原因与司机发生争吵并互殴,最终导致车辆失控,斜着冲向人行道,好在并未有人员伤亡。但是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而重庆坠江事件中的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但是悲剧已经酿成,刘某与冉某也自食苦果坠江身亡,给二人定罪也无法换回这十五条鲜活的生命。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震惊、愤怒和唏嘘,还要痛定思痛,反思苦果,从而避免坠江式的悲剧再发生。

001.jpg

首先,对于驾驶安全的立法细化亟待解决。公共交通中,驾驶员负有重要责任,需要专心驾驶保证乘车人安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驾驶员属于一线工作,直接面对乘客,难以避免与乘客发生矛盾与摩擦,这些都是威胁公共安全的因素。因此,对于干扰驾驶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列入重罪。同时辅以相关措施,比如进行司乘分离,为驾驶员设置隔离区域;或者为每辆公交车配备协管员,处理相关矛盾事件。

其次,对于乘客的安全教育普及。在很多司乘矛盾中,往往会有第三方出面调解平息矛盾,但是此次事件中,其余13位乘客,全程对驾驶员与乘客的矛盾冷眼旁观。其实,很多乘客是在事件中秉持事不关己的态度,但是在公共交通中,乘客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没有意识到司机的精力分散,会导致非常可怕的后果。所以在生活中,媒体、学校以及公共交通集团都需要分方式方法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每位乘客,公共交通中的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和乘客的安全相关联。

004.jpg

最后,是对于市政交通的一点建议,虽然此次坠江的悲剧主要原因还是司乘矛盾引发,我们并不能因此责怪护栏的不坚固,但是还是期望在桥梁、悬崖等地形复杂的道路两旁,加固护栏,使用材质坚硬的特种钢做护栏,让护栏真正起到防护安全的作用。

斯人已去,生者犹在,痛定思痛后,期望相关制度的细化完善,司乘安全意识的普遍提升,从而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图源网络)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合作律师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中国文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信网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尚一网乐视网欧洲华文传媒协会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

Copyright © 2019-2020 ShanDeChina.XI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善德网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湖南省天心区创谷产业园主楼三楼336-359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02号国粹苑A座1层1067-1085房间 电话:010-67702399

网站备案:湘ICP备190210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