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很美味 套路很伤人
“买了3斤半螃蟹,绳子占了8两,这到底是卖螃蟹还是卖绳子啊!”荀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京深海鲜市场花了294元买了4只赤甲红蟹,到家解下捆绑螃蟹的绳子后一称重,竟发现这些绳子足足有8两重。摊贩回应:螃蟹上的皮筋都是养殖户绑上去的,所以商户们也只能这样卖。(《北京晨报》)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贩卖螃蟹的商贩也是振振有词,他们表示这些皮筋或草绳都是养殖户绑上去的,既然他们进货时如此,那么卖出的时候也只能这样卖。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很多捆绑在螃蟹身上的皮筋或草绳都是特制的,非常粗大不说,而且本身吸水性很强,吸满了水以后重量增加好几倍,而这都被计算到了螃蟹的重量里面。所以即便商贩购进的螃蟹没有使用这种特制的皮筋和草绳,商贩们也会自行换掉原来的捆绑物。
不管是商贩做的手脚也好,还是螃蟹养殖户们不厚道也罢,这种一斤螃蟹半斤皮筋或草绳的“套路”,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害,也该到了被整改的时候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商家把不能食用的皮筋、草绳和螃蟹以捆绑物的名义强制性卖给消费者,一方面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计量正确”的规定,另一方面还涉嫌“强制交易”行为。
螃蟹很美味,套路很伤人,要打破这种延续了多年的套路,只能依赖于工商执法部门严格的市场监管举措。实际上,工商部门完全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好市场上的螃蟹体重关,比如规定一斤螃蟹,捆绑物不得超过一定重量,且捆绑物不得有吸水性,或者可以要求商贩称完蟹的重量后再现场捆绑,这样就去除了皮筋的重量。而对于违反规定者,则给予必要的处罚,或者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拒绝其进入市场销售。说到底,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才能让商贩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