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养犬机制,是对宠物最好的保护
2017年12月31日,湖南长沙天心区芙蓉南路“现代空间”小区楼下一条金毛犬被民警棒杀而死的相关视频、图片内容,在网上引发普遍关注和热议。警察的行为,引起了部分爱狗人士质疑和愤怒。当天21时15分,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通过官微“天心警事”发布通报称,因金毛犬咬伤3人,民警处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事件发生后,出警民警被人肉搜索,受到电话恐吓,出警民警门口被送花圈,分局被骚扰电话影响处警。(1月2日 澎湃新闻网)
自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分局民警“棒杀金毛犬”发生以后,围绕着“棒杀”之事,警方、受害者和爱狗人士各持己见。而如何理性爱护动物的同时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已成为当下的一大热点话题。警方缺少必要的危机公关行为,而爱狗人士的行为又过度极端,网络上对于此事的评论也呈现极端倾向。支持警方的网友和爱狗人士互相攻击,与此同时,各种谣传也随之滋生。笔者认为,社会的进步,需要以冷静理智的视角,进行理性客观的发声。谩骂,诅咒,攻击无济于事,金毛之死已成定局。我们首先应反思事件,并思考如何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如何呼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机制。
法律和情理本就有各自不同的属性和价值取向。从法理层面,当发生动物伤人的情况时,作为警察,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保护行人的做法没有过错。但是站在情理的角度,金毛犬当时已被栓在石柱上,已无伤人能力,为何还要被棒杀?又为何要在大街上有儿童在场的情况做出这种残忍的行为?让人们从情理层面难以接受,这或许也是引发许多爱狗人士激愤的原因。诚然,对于这起事件,双方的反应和行为都有不妥,但笔者认为,面对如此法理和情理存在矛盾的社会事件,最忌讳盲目和极端。无论是极力支持警察指责爱狗人士的声音,还是以极端的态度辱骂、攻击警察的呼声与做法,都是缺少理性的发声。这样的声音,无异于社会的进步,问题的解决,更无利于防止惨剧的重演,以及对宠物犬的保护。
一个热点事件的背后,往往折射出某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则暴露出我们社会需要进步的地方。唯有从源头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梳理整个事件,这只宠物狗被领养,又遭受遗弃变成流浪狗,由于情感受到刺激而当街伤人。警察在没有配备麻醉枪的情况下,只得当街杀死狗。首先我们要理清,分别站在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警察和爱狗人士的行为虽均有不当之处,却未触及法律底线。那么问题的根源就落在了养狗问题上,始作俑者在于狗的主人,造成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其遗弃宠物狗的行为。若无遗弃,何来伤害?
所以,我们更该谴责的是领养这只金毛的主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以及第82条的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很显然,是狗主人的遗弃行为造成了狗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出现伤人行为,以及警方在找不到主人的情况下,为保证行人安全对狗进行依法处置。问题的核心在狗主人身上,他去哪里了?他是否应被追究责任?
比起网络舆论场上缺乏理智的口水战,比起各执一词,站在各自立场的“感情用事”,我们更应呼吁的是用法律去保护行人,保护动物,规范宠物售卖市场的注册登记,完善饲养宠物的法律机制以及宠物犬的户籍制度,并对养狗人进行持续监督。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养狗行为和相关信息登记,只有对遗弃狗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对于随意遗弃狗的人追究一定的责任,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唯有一切落实在制度上,才能对动物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如此,这只金毛犬才能不白白死去……
对动物最好的保护方式是法律。与其互相攻击,消耗自己,不如呼吁完善养狗机制。
对于这只死去的金毛犬来说,最好的祭奠方式是让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如何不发生,法律才是真正的利器。(图源网络)
(来源:中华善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