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撤梯致人死亡,折射出社会治理的哪些不足?

编辑:芊蔚

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说,"有的城市规划、管理观念存在偏差,一味追求‘环境整洁’,牺牲了许多小商铺。这样的城市其实是一座毫无活力的‘死城’!"许多城市管理者,将所谓"整洁"看作面子,又将面子看得比百姓的生存安居还重要。而这些管理者追求的所谓的"整洁",是罔顾生活死气沉沉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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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有一则消息让人既揪心又愤懑:一名郑州城管在拆除违规设立的广告牌的现场,强行撤走施工人员上下楼的扶梯,致一施工人员不得不滑绳而下失手坠亡。这起事件引发了全国舆论的关注。1月23日下午事发之后,撤梯致人死亡的这名城管以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玩忽职守已被采取控制措施。郑州城管内部的相应处理措施是免去带队执法的中队长职务,对涉事执法队员停职且对分管大队长通报批评。不过,更让舆论进一步激荡的是,警方以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违规设置广告牌的广告店负责人予以刑拘。

无独有偶,1月26日,在广东肇庆,诗洞镇城监工作人员在整治路段时,不由分说将一摆菜摊老妪摆卖的蔬菜铲翻在地……对此,当地官方通报称,已对涉嫌粗暴执法的城监工作人员停职调查。这件事,其实也正应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有的城市规划、管理观念存在偏差,一味追求‘环境整洁’,牺牲了许多小商铺。这样的城市其实是一座毫无活力的‘死城’!"许多城市管理者,将所谓"整洁"看作面子,又将面子看得比百姓的生存安居还重要。问题是这些管理者追求的"整洁",是罔顾生活死气沉沉的整洁。

最近一些年,城管屡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焦点,其违法行政、不当行政所形成的负面社会效应,为城管、进而给整个社会治理工作来带了消极影响,成为政府工作乃至整个社会治理工作的短板。此次郑州城管撤梯致人死亡事件的发生,再次暴露了城管行政在原则以及在行为规范上的缺失。

城管工作,其所涉及的大多是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面子上的事",行政过程大都在公开环境中进行,因而其行政不当的影响极易扩散,进而为舆论聚焦成热点。当然,也正是从这些由城管不当行政而形成的热点中,人们可以看到,那些绝非只在一地发生过、且同类现象屡发多发的不当行政,不仅有城管在行政过程中的行为不当的问题,而且还有行政设项的正当性不足的问题。简单而言,就是城管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

而城管工作中的行政设项问题,说到底也是社会治理的思路问题。以往许多社会治理的设计,对"面子上的事"格外重视,由此也将大量"面子上的事"设立为行政管理事项,而这其中许多工作就是由城管来完成。但是,关键在于,有些社会治理的思路及其设项,对整齐划一的秩序的偏好近乎偏执。在这样的思路下,五彩缤纷或为凌乱而成治理对象,姹紫嫣红则是放任之果而成整治重点;也是在这样的思路下,城市闹市区不容方便生活的摊点,却可以不惜成本建起一堵画有假窗的真墙遮挡住真正的脏乱差,而任凭墙后不足米距的混乱长期存在……

这种对整齐划一的推崇,对千篇一律的追求,尤其是这种视单调为整齐,将秩序理解为一律的思维方式,与现代社会治理和市场无形之手下的秩序观早已格格不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也是以人为本的秩序观。这种秩序观下的秩序,是自由基础上的秩序。而究竟是在自由基础上形成秩序,还是在形成秩序的基础上"允许"自由,这是完全不同、甚至南辕北辙的两种社会治理思路,其差别之大有如笼中之鸟与空中之鸟。自由之大小,决定了创造力之高低;创造力高低则刻度了社会活力之大小。

理顺社会治理思路,是确立城管行政正当性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前提。(图源网络)

(原标题:从城管撤梯致人死亡看社会治理思路)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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